|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|
| 发布时间:2025-11-17 | 浏览次数: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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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1目的: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,保障职工健康,维护企业及周边生态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企业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 2 范围: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、收集、贮存、运输等环节的污染环境防治和监督管理。 3职责 3.1 总经理为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对公司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全面负责。 3.2 安全环保部门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专职部门,负责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指导和监管。 3.3 车间主任/部门负责人为本车间/部门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按照要求分类收集、转运本车间/部门产生的危险废物。 详情见附件:http://images.pa1.cn:90/kind/attaches/sdhongrui/file/251117/1763347685757.pdf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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