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中心

专业更专注

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
发布时间:2025-11-17 | 浏览次数:3

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

1目的: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,保障职工健康,维护企业及周边生态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企业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2 范围: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、收集、贮存、运输等环节的污染环境防治和监督管理。

3职责

3.1 总经理为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对公司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全面负责。

3.2 安全环保部门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专职部门,负责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指导和监管。

3.3 车间主任/部门负责人为本车间/部门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按照要求分类收集、转运本车间/部门产生的危险废物。

详情见附件:http://images.pa1.cn:90/kind/attaches/sdhongrui/file/251117/1763347685757.pdf


 上一篇: 2025年9月份检测报告
 下一篇: 山东泓瑞医药科技股份公司新建年产13150吨生物医药中间体系列产品项目(一期)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报批前公示

电话

联系电话
0543-3536611

微信